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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

心情---隱私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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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看到網友提到一個有趣的問題, 在這裡和大家分享。

她的大意是:有某個從事行銷的臉友,未徵得她的同意就任意把把人家標籤在文章或照片上,而且文章/照片上也沒有她。最後才想到要點進去到對方那兒移除標籤,臉書上面好像找不到可以檢舉對方的。

這的確是個值得深思的問題。前陣子我接到有人在臉書上這麼做, 雖然是好意的祝福, 不過總覺得怪怪的, 一來我和那人只是臉友, 二來我也很少和對方有往來, 看到這位網友的波文, 才知道原來 "怪" 點是在這裡...

在上部落格行銷課時, 老師有提過類似的問題, 「如果對方沒徵得妳同意就隨便引用妳的名字, 肖像以及文章, 嚴格說來是違反著作權法、肖像權,侵犯隱私權, "如果妳想的話", 可以先禮後兵, 對方要不聽的話, 妳的確是有權利告對方的! 主導權在妳手上, 就看妳怎麼處理而已...」

我回想到一個畫面:上巫師長老的課時,長老的助理在攝影、照相之前,有特別問在場所有學員「有沒有哪位不想被攝錄影/音的?如果不想的學員請舉手 (有二位舉手)....那請換位置坐到角落來,免得待會被拍到...」長老是在為自己的課做promote的,算是商業用途。有些人很在意隱私權,會有此問絕對是必要手續,不然絕對會吃上官司 (巧的是上次舉手的那兩人就是律師!) 

商業用途上這是必要手續,若一般朋友要波合照或妳的照片?或是比方像在臉書上「標籤」妳的名字呢?嗯...只要不是商業用途,我不會介意「自己私下有聯絡的好朋友」這樣做,雖然如此,但是有的人的確很在意隱私權,我真的碰過有朋友要我把「有她在內」的合照從網路相簿上拿掉她是個大美人 (應該是我有生以來見過長得最漂亮的女人...) 她要我拿下照片, 理由也很妙, 「妳又不知道網路人的身份, 我才不想讓我的照片被有些心理變態的男人拿來邊看邊自摸/射精, 太噁心了...」的確是長得漂亮的女人會有也該有的顧忌 :S   anyway, 這是人家的選擇和自由,我們也不能講什麼。

世上真的什麼樣的人都有,如果要波合照、秀別人的名字、引用別人的文章,我們不能保證每個人都會像我那位神秘友人一樣先禮後兵;也或許有的人表面上不會怎麼樣,但可能從此私下對妳很不爽,沒必要無意之中犯到別人的隱私。小心總是不蝕本,要放上網路之前,多徵詢對方的意願總是好的~~



你們來到這個世界,是為了要學習與了解:你所接受為「真理」的任何觀念,其實都只是一個你所抱持的信念。「你的」世界就是由「你自己」一手所創,真理就只有這一個。 要創造自己的命運,你所該做的,就是學著審查自己信念的本質。--- 賽斯書《個人實相的本質》

2 則留言:

  1. 多年前上班途中我被搶,從此後不敢用金融卡,太可怕!說不定那位美女也有不好的經驗吧 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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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可能吧....她在感情上是有些創傷, 可能也是因此, 而對人會有負面心態吧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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