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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

(v.s. 中指男的case) 人家才有資格說是精神疾病發作! (Confession to God? or suicide?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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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中指男比起來, 這個李男才真的是精神疾病發作~~有精神分裂症的人, 多半伴有幻聽幻視, 而且無法分清楚現實和虛幻的界線, 在幻覺驅使下, 他們會做出讓常人覺得害怕的行為, ex: 自言自語, 不明原因地攻擊他人 (理由是他幻視到某個敵人, 或被害妄想, 覺得別人對他們有敵意)。以這個case而言, 或許正是受到幻覺驅使而爬上 "常理上" 充滿危險的國道陸橋。自殺是自主性行為, 一般而言, 精神分裂患者也會自殘自殺, 但在他們看來, 他們絕不認為他們是在自殘, 以某些真的或自認中了蠱, 降頭, 符籙的人而言, 他們覺得他們只是在把那些黏在他們身上的蟲, 小鬼等等趕走而已, 但在我們旁人看來就是血腥的自殘, 甚至自殺...

站在病患的觀點來看, 那應該不是一般人自主性的自殺, 而是被幻覺驅使的, 也就是病發行為....

「與上帝溝通」墜國道 判賠250
[東森新聞]   更新日期:2010/12/28 14:22

三年前國道麻豆路段發生一名李姓男子由陸橋上墜落國道,遭車輛壓死的案件,保險公司認為男子罹患精神分裂症是自殺死亡,但是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子雖然有幻聽,但是他跑上陸橋是要和上帝溝通,不小心摔落的成份比較大,所以判決保險公司要賠250萬。

李姓男子由陸橋摔落國道麻豆路段上,可把過往的駕駛人嚇的半死,李姓男子不止當場摔死,遺體也被來不及煞車的車輛輾壓,家屬事後和保險公司打起官司,因為保險公司認為死者有幻聽,是跳陸橋自殺,不過家屬則說男子喜歡爬高看車流,認為這樣才能和上帝溝通。

官司一審認定男子是自殺,但是打到二審時,法官發現男子雖然有幻聽,但是經過治療醫師診斷他不會因為幻聽就自殺,同時驗屍發現男子應該是爬上陸橋護欄,看車流時身高超出護太多,一時興奮才不小心墜落,所以他的頭部和肩膀才會先著地,和一般故意爬過護欄,跳下自殺的情況不同,所以二審和三審判決,保險公司應該照規定理賠家屬250萬元。



你們來到這個世界,是為了要學習與了解:你所接受為「真理」的任何觀念,其實都只是一個你所抱持的信念。「你的」世界就是由「你自己」一手所創,真理就只有這一個。 要創造自己的命運,你所該做的,就是學著審查自己信念的本質。--- 賽斯書《個人實相的本質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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