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到這個,曾經有網友說我在談「性」的方面很沒力道,也有人說我不夠陰柔、太神秘。一來本姑娘的風格向來就是這麼「冷酷」,除非在帶個案或是我需要被治療時,我會調動我柔性面的平行人格來支援;不然「平常時間」我做自己最自在呀。二來我覺得那是我的隱私,我家人都不見得知道我的事,更何況外人呢?就算是朋友也分很多層次吧,不熟的我更不可能講。我尊重並願意聆聽別人對性對感情的任何觀感 (老實說做功課的人又不是我,你只要不干擾到我,你愛怎麼玩是你的事呀~~ ) 但我有權選擇不談或選擇性地談我自己的隱私。也有人說「我都把心事告訴妳了,妳都沒講,妳不夠朋友!」一樣的,這是選擇的問題。我並沒硬要你說,你也可以選擇不講,理由一樣,那是你的功課, not mine,講不講對我也沒影響。但是別人本來就不該是你期望的樣子,別人要不要講是人家的自由,我的權利/底限我很清楚。你一頭熱說了再怪我不夠信任你....咦....這怎麼對呢?這是誰有問題呀???
最近我要當影子寫手的事,獲得一些朋友的建議。嗯….代寫原來還要考量到很多我連想都沒想過的細節,那就是很現實的問題了,不可能光用「交情」這兩個字就可以cover掉那麼多現實的考量。以前我有個錯誤的觀念,學身心靈的人應該不要太現實。但是我發覺這是用「性靈」在摒棄我自己的一部份,那被摒棄的部份一定會像病痛一樣,用任何方式告訴你他是存在的,「你需要幫忙,我也要生存呀!」我會陷入衝突和痛苦之中。如果我因為交情折損我該有的權利,那我一定做得很幹,那這負面能量回到對方身上一定也會造成很不好的影響。當我看到這點時,開始改變做法,我有權表明我的權利,對方當然也有拒絕或接受的權利。數據、資料全攤在陽光下談,雙方都能接受了,合作才愉快。不然,另請高明吧!
事情其實變得好做、明快多了!
有同感不然折損的經常是自己.
回覆刪除沒錯, 自愛者, 人恒愛之 ^ 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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